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新文本,修改不少內容,當中建議離職補償與“勞工法”睇齊,但同樣設有雙上限,包括所有公務員薪酬基數上限為三百點。公專會理事長官世海認同法案新文本的方向,但就各級公務員的離職補償均以三百點封頂,認爲不合理。
官世海稱,聽到不少公務員認同新文本的改善方向,包括剔除政府在合同屆滿前六十日無任何表示即默示炒魷的“霸王條款”,公專會認同不續約就應告知,故剔除“霸王條款”原則上能保障公務員的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