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本月一日晚舉辦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二十六周年研討會暨本會第十四屆領導架構成員就職典禮,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中央駐澳聯絡辦副秘書長黃華蓋及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綜合業務部主任張堅等嘉賓親臨主禮,以及多位政府官員、公務員團體和友好社團派代表應邀出席。
本會新一屆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成員在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監誓下,進行了簡短而隆重的宣誓就職儀式。隨後,由理事長林英傑分別頒贈聘書予出席就職禮的兩位新增聘顧問,澳門立法會議員麥瑞權、全國人大代表及澳門立法會議員施家倫。
本會新任理事長林英傑致詞時表示,社會的不斷進步,離不開對專業的追求。本會成立於1989年,三十年是一個新起點,專業傳承、團結創新,是新一屆理事會的工作理念,本會作爲專業界別的公務員團體,將不斷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繼續弘揚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努力加強會務的創新,與時俱進,以謙卑務實的態度開展各項會務工作,團結及推動廣大公務人員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加强推廣“公僕精神、服務市民”的信念,既要理性爭取合理權益,也要從平衡社會整體利益作考量;同時,願竭誠與其他公務員團體及廣大市民一起,同心協力,為澳門的繁榮安定,行穩致遠添磚加瓦,作出應有的貢獻。
林英傑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年以來,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特區政府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方針,堅持擁護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澳門社會、經濟、治安等方面取得跨越發展,市民安居樂業,社會穩定和諧。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正式公佈,澳門社會各界將奮力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澳門基本法是澳門繁榮安定、行穩致遠的根本法律保障,本會希望透過舉辦基本法研討會,不斷加深會員及廣大公務人員對基本法的準確理解,共同為“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為“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的建設貢獻力量。
接著,本會會員大會主席官世海致謝詞,代表本會感謝行政法務司司長等嘉賓、政府官員、友好團體代表、社會賢達長期以來對本會的關懷和支持,感謝友好團體致送花籃及紀念品道賀。
就職典禮後,本會隨即舉辦基本法研討會,主題為《澳門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回顧與展望,分別邀請了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蔣朝陽教授及澳門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江華擔任主講嘉賓。
蔣朝陽講述了有關澳門基本法當中的經濟條款與澳門發展的關係,並指出澳門基本法經濟條款的範圍除了列入基本法第五章“經濟”標題下的條款外,還分散於其他章節帶有“經濟”字眼的條款,以及分散於其他章節,雖不帶有“經濟”字眼,但其内容與經濟制度密切關聯的條款,此外,還包含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有關經濟權力在内的公權力運行的條款。蔣朝陽表示,澳門基本法中的 “創新驅動”政策體現於第114條的規定,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六項基本原則之第一項提供法律基礎,因此,在特區經濟、社會、民生發展問題上,特區政府要積極有爲,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區域發展,提升特區政府經濟治理能力,“適度有為”地引導市場和配合企業,在自由經營與政府干預方面達到平衡,才能促進特區經濟協調發展。
接著由江華向與會者分享有關“一國兩制”的澳門經驗。他指出,回歸以來澳門特區在實踐“一國兩制”的過程中很好地處理了“一國兩制”內部各要素之間的關係,能夠做到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特區政府在過去的二十年,注重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澳門保持社會穩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這也是澳門“一國兩制”實踐得出的寶貴經驗。“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是否能夠在特區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並保證其在特區的實施不走樣、不變形,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在於實踐“一國兩制”的主體是否能夠全面、準確地理解並實施“一國兩制”。鞏固和發展愛國愛澳力量也是二十年來澳門特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重要經驗之一,在未來值得進一步發揚。
研討會暨就職典禮近二百人參加,場面熱鬧,獲澳門基金會贊助部分經費。